真令人费解,健康向上的Hairspray为什么就这么输给了少儿不宜的Sweeney Todd?——金球奖的评委长得都是什么脑袋?
仿佛百老汇的音乐剧从《猫》在剧场的大获全胜以来就再难翻身了一样
是Todd的音乐好吗?——也没看出伎俩比“猫”进步了多少啊=.=
比起Todd的那些咏叹来咏叹去让人听着十分纠结的音乐,难道Hairspray对60年代的追溯不是更经典么?
是Todd的化妆和服装好吗?——不就是往脸上扑了点面粉,把眼影画大了一圈儿么?
是立意好吗?——整个故事都充满了臭气熏天的英伦式的颓废和阴郁,人们凭什么要为这么一个杀人的疯子喝彩?
啊,当然,自从我骂了“色|戒”这部“纯粹艺术”的大师作品以后,已经很多人说过我不懂艺术了……
无奈我中了四年社会学的毒,难免会从社会整体意识这个层面去判断思考问题——无怪乎我一人如此激昂,那些跳起来鞭笞的人如果不是有明显仇日倾向,那么恐怕多半有点社科背景吧……
跑题了……=.=
说回Hairspray,之所以喜欢这部片子,是因为它用最浪漫的手法写出了最现实的问题,表达了最纯洁的期许
前几天想看歌舞片,发现本片在烂番茄上新鲜度91%,便排出四刀大钱,在油管上租了影片,期待颇高。
电影中反派是落后的,保守的,代表大资产阶级的邪恶白人,他们外表华丽,有钱有势,但自私自利,寡廉鲜耻;与之相对的是代表下层阶级的黑人先锋队,以及温良恭俭让的普通美国老百姓孕育出的少年先锋队,他们爱憎分明,义薄云天,并且能歌善舞,足智多谋。
电影中的歌舞部分分量很足,质量也不错,文森特·维嘉贡献了很多精彩表演。但本片更像是一个录制的音乐剧,而不是电影化的歌舞剧。舞蹈的形式也比较相似
4年前写过篇文章介绍2002年红透百老汇的一部音乐剧,2007年它被好莱坞搬上了银幕,并且以狂欢式的1960年代流行音乐与著名动作影星John Trivolta以假乱真的反串女角表演而成为年度影坛亮点。它就是《发胶》。
影片讲述巴尔的摩城里爱唱爱跳的胖姑娘Tracy在电视歌舞秀中成名的故事。这是部沉浸在欢愉旋律与奔放舞蹈中的影片,它把超级女声式执著憧憬与美国式率直爽朗的音乐,搅动成一个载歌载舞的狂欢青春瞬间。伴随着摇滚乐诞生初期的典型流行曲风,影片原声专辑的30首曲目组成了一架回到过去的时光机器,这些创作于本世纪初的“老歌”象经过“做旧”处理的道具,不断煽动起年长者的怀旧和年轻人的好奇。片中主要歌曲大多为女声演绎,既有女主角Nikki Blonsky激昂励志的少女歌曲,也有骚灵味正宗的节奏布鲁斯,就算John Trivolta低沉粗砺的伪女声,也把数首爵士合唱曲目点燃出异样的光芒,真担心如此出彩的表演会为她赢回奥斯卡的最佳女主角奖。著名黑人女歌手Queen Latifah也在片中担任主要角色
发胶:神仙必看!俗套不代表不精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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